签证概述
持有「逗留 D」签注的内地学生,在获准进入香港后,须在规定的逗留期限内完成办理「外地学生逗留特别许可」手续。该许可是学生在港合法居留和学习的法定证件。
签证类型:来港就读入境签证/进入许可
申请材料清单
- 1来港就读申请表 ID 995A、近照
- 2有效旅行证件个人资料页
- 3香港身份证副本(如有)
- 4拟就读院校取录信
- 5未满 18 岁:监护人同意书、住宿安排证明
- 6经济状况证明(银行结单、储蓄户口存折等)
- 7保证人材料:ID 995B、香港身份证
- 8非中英文文件须附经核证的译本
办理周期
新申请新申请约 6 星期
延长逗留延长逗留约 2—3 星期
签证费用
HK$330
仅含入境事务处签证费
续签规则
须在香港境内申请延长逗留,需院校确认继续就读证明
拒签高频原因
- 课程/院校不符合内地居民适用范围
- 未取得院校正式取录信
- 财力、住宿、监护人材料不足
- 文件缺失或无合格译本
- 虚假陈述或材料不实
常见问题
1首次入境后多久需要办理?
首次使用「逗留 D」签注入境后,在获准逗留期限内(最多 90 日)必须完成办理。
2超过 90 日未办理会怎样?
再入境时如能出示在澳高校就读证明(如有效学生证),可暂时准予入境并书面通知指定日期办理;无法出示则可能被拒绝入境。
3遗失「逗留特别许可凭条」怎么办?
可前往治安警察局各服务地点重新打印。
4更换证件后需要做什么?
须尽快前往逗留分处更新资料并取得新凭条。
5是否需要申报住址?
持有超过 90 日的许可,须指明在澳门联络地址及常居所地址;地址变更后 45 日内须通知,否则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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