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签证概述
持有「逗留 D」签注的内地学生,在获准进入澳门后,须在规定的逗留期限内完成办理「外地学生逗留特别许可」手续。该许可是学生在澳合法居留和学习的法定证件。
签证类型:外地学生「逗留特别许可」(首次申请)
申请材料清单
- 1通过「外地学生逗留特别许可网上综合系统」在线提交申请,获取「申请二维码」
- 2附有「逗留 D」签注的《往来港澳通行证》正本
- 3「申请二维码」截图
- 4未成年人须由父母、监护人、合法代理人或获授权的高校代表陪同办理
- 5须亲自前往居留及逗留事务厅逗留分处办理余下手续
办理周期
办理时间45 个工作日(自服务单位确认文件齐备无误后翌工作日起计)
签证费用
待定
具体费用以官方公告为准
续签规则
- 1「逗留特别许可」有效期与拟修读课程正常期间相同,但不得超过通行证及逗留 D 签注有效期
- 2续期须通过网上综合系统提交申请
- 3实际上课出席率是维持、续期及延长许可的法定条件
- 4中途转校、转课程或延长修读期限须重新提交申请
- 5可通过自助服务机办理续期
拒签高频原因
- 逾期逗留(超出来往港澳通行证或逗留 D 签注有效期)
- 实际上课出席率不达标
- 首次入境后超过 90 日仍未办理申请手续
- 更换旅游证件后未及时更新资料
- 不再就读但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
- 违反澳门法律
常见问题
1首次入境后多久需要办理?
首次使用「逗留 D」签注入境后,在获准逗留期限内(最多 90 日)必须完成办理。
2超过 90 日未办理会怎样?
再入境时如能出示在澳高校就读证明(如有效学生证),可暂时准予入境并书面通知指定日期办理;无法出示则可能被拒绝入境。
3遗失「逗留特别许可凭条」怎么办?
可前往治安警察局各服务地点重新打印。
4更换证件后需要做什么?
须尽快前往逗留分处更新资料并取得新凭条。
5是否需要申报住址?
持有超过 90 日的许可,须指明在澳门联络地址及常居所地址;地址变更后 45 日内须通知,否则罚款。
重要提醒
澳门高校录取后,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「逗留 D」签注和「逗留特别许可」。 出席率是维持学生签证的关键条件,请务必保持良好出勤记录。 如有任何疑问,建议提前联系学校国际事务处或专业留学顾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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